各二级院、系:
为保证毕业生顺利办理离校手续,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:
一、毕业生以班为单位到教务处教材科领取教材结算表,结算表必须有教材科老师签字以及教务处盖章方能生效;
二、如有教材退费的班级或个人,结算表必须有教材科杨少清主任和教务处宋迎清处长签字,若超过2000元低于8000元的班级必须汤放华副校长签字,超过8000元的班级必须赵运林校长签字方能办理退费。退费业务在新校区收费管理科(二实验楼319)办理;
三、需补缴教材费的班级
1、朝阳校区毕业生以班为单位在朝阳校区计财处会计核算办(地点:一教学楼三楼)办理缴费,办公电话:4628456;
2、新校区毕业生以班为单位在新校区收费管理科(地点:二实验楼319)办理缴费,办公电话:6353658。
学生对教材费核对无误后,教材费的退费与补交手续具体办理时间为6月3日至6月6日。
四、毕业生无任何欠费,方能在离校通知单中计财处一栏中办理盖章手续。盖章手续在各自所在校区办理,时间从6月10日开始。
湖南城市学院计划财务处
2008年6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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